党委统战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
2019-05-18 15:39  

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教育制度

  (一)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教育。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教育活动,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作为部门学习和党员干部廉政教育中的重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采取自学和集中研学的方式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二)党委统战部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教育中要率先垂范,带头参加学习教育活动,发挥“头雁效应”

  (三)建立健全经常性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教育活动,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珍惜工作岗位,秉公办事,爱岗敬业。通过开展经常性廉政风险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严守制度、坚持原则,防止不廉行为的发生。

  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决策制度

  (一)正确决策是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科学民主决策是实行民主集中制、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重要环节,在决策中应坚持扩大民主,依法决策,使决策主体、决策行为、决策程序于法有据,依法进行,做到决策权责统一。

  (二)部务会议决策重点工作部署、重要财务开支和工作分工评优评先推荐涉密公文管理、信息档案管理等廉政风险防范事项,决策中坚持民主作风,落实民主集中制,按照从严管理干部的规定,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在尊重事实、客观调查基础上,使决策更加符合实际,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要经过统战部领导集体内部充分讨论作出决策。在征求意见及决策过程中倾听少数人意见。对重大决策事项或重要文件出台前,应当事先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意见建议,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保证决策目标和内容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决策方案的顺利实施和有效贯彻执行。

三、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执行制度

  (一)科学决策是基础,执行是关键。通过决策和制度的执行,发挥出决策和制度的保障、制约和督导作用,更有助于提高履职能力,提升服务水平,防范内部风险。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馈执行过程中的信息,增强可行性和准确性。

  (二)落实执行责任制,提高执行意识。执行中应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理清层次、抓住重点,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的开展。着力提升领导负责制,发现并解决制度执行中的矛盾和问题。推行“全员责任制”,做到人人有任务、人人有责任、人人有压力,人人自觉树立责任意识、人人执行制度不折不扣。

  (三)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工作廉政风险管理制度,对执行不力者要追究相关责任,鼓励遵章守制者、教育有章不循者、震慑职务犯罪者,促进制度落实。

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监督制度

(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监督旨在降低风险,维护本部门团结统一的良好局面

(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应围绕着监督谁、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等基本方面展开。监督工作要把握监督的重点内容,抓住监督的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增强监督的针对性,使监督取得实效。 党员干部是监督主体,应该履行或正确履行其监督的职责或责任,应加强对党支部和部务办公会议行使权力进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监督的有效形式应探索监督的思路,把握监督的规律性,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促使决策更加民主化。通过“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在规定范围内作出报告和解释;通过决策前征求意见建议,决策过程中加强管理,决策后加强反馈,实现全过程监督管理。

附件:党委统战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信息表

 

党委统战部

2018年6月8日

党委统战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信息表

风险点

风险等级

岗位

责任人

分管领导(本单位)

防范及监督措施

发文与保密管理

A

 

 

严格执行《湖北工程学院公文处理条例》的规定,正确履行公文发文的审批手续、用印等程序

严格执行《湖北工程学院保密管理办法》的规定,公文形成过程,应由专人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内完成。

 

文件保密管理

 

A

依照国家《保密法》,严格执行《湖北工程学院保密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所管辖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职责,按照秘密等级加强保密工作,以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章管理

A

实行印章专人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方可用印。

信息档案管理

A

严格执行《湖北工程学院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加强信息档案的管理,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查阅制度。

公务接待管理

B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根据《湖北工程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同城不接待、无公函不接待原则,严控行事前审批、陪同人员、用餐标准和事后报销等环节,文明节俭接待。

部门内务管理

C

严格执行《湖北工程学院职能部门处务会议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务会议研究确定相关事项。会前充分听取意见,沟通酝酿;会上集体讨论形成决议;会后及时公示告知。

办公经费管理

C

严格执行《湖北工程学院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预算或计划、开支范围和标准进行借款或核销,严格履行经费审批程序,接受财务、审计等部门监督。

网站等新媒体管理

C

徐  欢

严格执行《湖北工程学院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坚持“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利用互联网及环境,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发布等处理的各类信息。

 

关闭窗口

湖北工程学院党委统战部

电话:0712-2345389 邮箱:tzb@hbeu.edu.cn  地址:中国湖北省孝感市

Copyright © 2019湖北工程学院党委统战部 版权所有